一、《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二、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调整后的)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一律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涉及造纸行业的有:
税则号列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8465 | 削片机 | 所有规格 |
84193990 | 蒸发器 | 所有规格 |
841998990 | 制浆用横管连续蒸煮器 | 能力<50t/d |
84392000 | 浆板机 | 工作车速<100m/min |
84392000 | 造纸机(不含配套的复卷机、 | 幅宽<3000mm, |
| 压光机) | 工作车速<350m/min |
84411000 | 切纸机 | 所有规格 |
84729030 | 废纸粉碎机 | 所有规格(纸币粉碎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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