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对促进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现修订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09〕1926号)所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原文查看国家发改委网站: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1tz/t20110517_4123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