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aper.com.cn 2020-04-23 温岭市新闻出版局 |
导语:4月21日,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发布了“关于印刷经营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对温岭市53家印刷经营场所和8家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拟注销公告。将依法注销其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即日起不得继续从事印刷、出版物经营活动。 温岭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刷经营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印刷经营场所和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印刷和出版物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3日在温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掌上温岭”新闻客户端对温岭市永固包装厂等53家印刷经营场所和温岭市太平时尚报刊亭等8家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拟注销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意见反馈,其中1家印刷经营场所已办理依申请注销。现依法注销温岭市永固包装厂等52家印刷经营场所和温岭市太平时尚报刊亭等8家出版物经营单位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即日起不得继续从事印刷、出版物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的印刷经营场所名单 2.注销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名单 温岭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注销的印刷经营场所名单
附件2.注销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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