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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肯尼亚、巴西有关单证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14 14:21:45 浏览:855

OOCL东方海外表示,最近收到目的港的通知, 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肯尼亚、巴西对于单证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并根据目前所获取的信息整理了以下相关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

泰国     Thailand 01

不接受显示经过泰国转运到缅甸的转运条款;

不接受显示缅甸的收货人在提单上。

马来西亚      Malaysia 02
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公司名称及地址(地址至少要显示2行);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or To Order of XXX”, “To” 和 “Order”之间只能保留一个空格;

发货人必须是非马来西亚本土公司。


印度         India 03
收货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公司名称及地址并且显示在前4行。若收货人是 “To Order”, 则通知人必须有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且显示在前4行。


巴基斯坦      Pakistan 04
所有经过巴基斯坦转运到阿富汗的货物,只有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

收货人知悉我司代理将对阿富汗货物收取相应押金:PKR450,000/20’,PKR800,000/40’;

发货人填写保函,声明当收货人自行将集装箱运往阿富汗时,发货人对集装箱的损失/损坏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肯尼亚        Kenya 05

不接受拆单 (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巴西         Brazil 06

不接受显示外部的航次 (External voyage number)在提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