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62/2022/NTC/VPF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烯基/聚氯乙烯地板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自2022年10月29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36.61%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4个月。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1毫米和5毫米之间,定尺裁剪成木板状和瓷砖状的乙烯基/聚氯乙烯地板,应用于家庭、商业场所、医疗机构及办公场所,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918.1000。本案终裁预计将于初裁公告发布180日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
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76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设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离岸限价(FOB),对申报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79.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荷兰的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离岸价(FOB)对中国和荷兰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2.42%和32.28%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2916.31.21。
2022年10月25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2-203号公告,依据企划财政部第940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两面长度均不小于255毫米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Presensitized Aluminum Plate with Double-layered Coating for Offset Printing)征收3.60%~7.61%反倾销税,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韩国税号3701.30.91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光敏聚合物紫罗兰色版和再生版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