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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涉华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5:48:18 浏览:209

http://www.paper.com.cn  2023-11-09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11月2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第S.S.R.42/2016/NTC/CUWP/SR-I/2023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BullehShahPackaging(Pvt.)Limited于2023年2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UncoatedWriting/PrintingPap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50克/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30克/平方米,含100%木材纤维的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涉及巴基斯坦税号4802.5510、4802.5600、4802.5700、4802.6100和4802.62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预计终裁结果将于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信息材料及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TariffCommission

    地址:StateLifeBuildingNo.5,BlueArea,Islamabad

    电话:+9251-9202839/9212521

    传真:+9251-9221205

    邮�䣺farrukhmukhtar@hotmail.com,farrukh@ntc.gov.pk

    2016年1月16日,应国内生产商代表BullehShahPackagingPrivateLimited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3月30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21.90%、巴西为42.80%、印度尼西亚为10.62%~20.66%、日本为50.39%、泰国为14.25%。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调整/维持对上述5国的反倾销税:中国维持21.90%、巴西调整为35.93%、印度尼西亚维持10.62%~20.66%、日本调整为39.10%、泰国调整为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