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17日发布公告显示,由于存在倾销行为,将对包括陶氏化学公司在内的多家欧美化工公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商务部当日发布了本年度第1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公告显示,2013年5月31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四氯乙烯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美的进口四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四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鉴于此,公告宣布,自2014年2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四氯乙烯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将被征收保证金的公司包括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PPG工业公司、法国苏威公司等多家欧美知名化工企业,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在33%至76.2%之间不等。
四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氯产品,用途广泛,在工业上主要用作有机溶剂、干洗剂、脱硫剂、织物整理剂、金属去污剂、脂肪类萃取剂、有机合成和热传递介质,医疗上用作驱虫药,以及制冷剂HCFC-123、HCFC-124和HFC-125等的中间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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