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近期有高速需求,可以定期在各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复制链接至网页打开):
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art/2022/4/13/art_12459_10299309.html
安徽:
https://jtt.ah.gov.cn/gsgg/120924231.html
江苏: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2/4/12/art_83449_10412982.html
区域联动疏导调度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成渝等区域要完善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建立路网运行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遇有省界附近公路通行严重阻塞或中断情况时,立即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开展应急联合会商,协同做好现场处置、保通保畅、信息发布等工作,缓解区域交通拥堵。
科学设置防疫检查点
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和休息区。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
不得以带*为由限制停靠
各地区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对于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
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各省交通运输厅